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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落實情形

 

誠信經營落實情形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 要 說 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本公司分別於103年11月11日及103年12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並揭露於公司投資人專區及內部網站,以為誠信經營理念推行之宣導。本公司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共計13人,均依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範,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以為積極落實誠信經營之承諾。 無特別差異。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本公司針對營業活動,於營業系統設定相關控制點,偵測異常情形之發生,定期進行分析及評估,以訂定相關防弊措施及工作規則防制不誠信行為之擴大,113年度計有3件懲處案(3名員工)與違反誠信相關,其中由系統跳出異常查獲有1件。另為風險管理需求,本公司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防止員工以職務之便,運用強盜、強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造成公司或公司客戶有形資產的損失,以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有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營業活動之防範措施,內容涵蓋下列事項:
1.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之認定標準。
2.提供合法政治獻金之處理程序。
3.提供正當慈善捐贈或贊助之處理程序及金額標準。
4.避免與職務相關利益衝突之規定,及其申報與處理程序。
5.對業務上獲得之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保密規定。
6.對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供應商、客戶及業務往來交易對象之規範及處理程序。
7.發現違反企業誠信經營守則之處理程序。
8.對違反者採取之紀律處分。
無特別差異。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有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等,並依規範於正職、非正職僱用契約書中要求受僱人於服務期間應遵守公司各項制度與管理規章及各項辦法之規定(包含誠信經營政策),亦明示不誠信行為態樣及有關刑、民事責任,簽署比率100%。每年亦配合法令之修正,定期檢討修正前揭作業程序、行為指南,並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及內部網站,以為有關人員執行業務時之依據。最近一次修訂為109年3月20日董事會配合法令修訂,決議通過修正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暨「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份條文。 無特別差異。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本公司除油品供應合約外,於銷售油品之商業契約、採購合約及租賃合約等各類金錢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另訂有「供應商管理辦法」及「信用審核管理辦法」,定期進行供應商評核、客戶狀況調查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徵信,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交易。 無特別差異。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本公司設置有誠信經營推動小組為推動誠信經營專責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小組成員係由各主要部門主管及高階管理階層組成,並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於每年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113年度推動情形於113年12月25日董事會提報,除定期於公司內部網站宣達企業之誠信經營理念,另就誠信經營各面向進行相關程序規則及範例之教育宣導,本公司113年度未接獲檢舉有重大不誠信行為之事件。 無特別差異。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攻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本公司為防止利益衝突目的,於所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如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並迴避不參與討論及表決,亦不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時;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與其自身有利害衝突之情形時,應將相關情事同時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責單位,直屬主管應提供適當指導。相關利益衝突迴避之規定亦明示於本公司所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各管理規章中,並提供適當陳述管道。 無特別差異。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各項制度運作及遵循情形時,同時加強不誠信行為之查核,會計師亦每年審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於112年度間,本公司未查獲有重大缺失及重大不誠信行為事件。 無特別差異。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經理人、財務主管皆定期參與外部舉辦之相關課程;人事部門亦不定期於公司內部網站執行有關誠信經營宣導布達;113年度誠信經營內部宣導於同年11月董事會中對董事及經理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12月間由誠信經營推動小組以線上宣導方式辦理對本公司受僱人之誠信經營內部宣導,主題為說明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及對不誠信行為之檢舉方式與落實誠信之行為態樣,以及公司對誠信經營之決心與承諾,共計174人時/1,438人次。 無特別差異。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於所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明定稽核室為受理檢舉專責單位,並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具體檢舉程序及奬勵制度,且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下之利害關係人專區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auditor@npcgas.com.tw),提供本公司外部及內部人員作為申訴管道。於113年度間,專責單位尚未接獲檢舉有重大不誠信行為事件。 無特別差異。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留存書面文件並加以保存5年;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本公司相關單位將即時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其行為如涉有不法情事,公司將提供事證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另亦明訂以書面聲明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保密。 無特別差異。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本公司以書面聲明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受不當處置。 無特別差異。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所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皆公告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落實情形亦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及股東會年報。 無特別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 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以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經營理念,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及風險管機制,謀求本公司之永續發展,運作與所訂守則並無重大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 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於企業經營管理實務,恪守各主管機關所訂相關法令規範,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以為企業誠信經營之基石。